保險部

業務介紹

1.保險部承辦農民健康保險、全民健康保險,產物保險及人壽保險服務

保險部所承辦農民健康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業務,農保之戶籍遷移或土地異動會影響農保資格者,應請盡速檢具有關資料重新向農會辦理加保或申報,以免權益受損。

2.農民健康保險給付項目:生育、身心障礙及喪葬給付

  1. 申請給付期限:生育給付及喪葬給付,於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內申請有效。

  2. 身心障礙給付診斷為永久身心障礙或永久不能復原之日起二年內提出申請。

3.老農津貼請領資格:

  1. 103年7月17日前已參加農保且持續加保至65歲者及103年7月18日以後首次加保或再加保者,須參加農保年資合計15年以上。

  2. 已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而在老農津貼暫行條例87.11.13公布生效後,再加入農保者不得請領。

★農保轉國保最晚要在年滿65歲前2日退出農保,就可以自動納入國保。

★農、健保費:於每年5月20日及11月20日轉帳扣款,請按時將保費存入個人帳戶已備扣款。

4.本會代辦各家保險公司汽機車保險、任意險、旅平險、個人意外傷害險及人身養老儲蓄險

投保汽機車及各項產險回饋專案:

★凡至本會或各分部投保汽車強制險及各項產險,即贈送本會供銷部貨品抵用券,汽車每輛50元乙張,機車每輛30元乙張。

★投保個人意外傷害險即人壽保險,歡迎來電洽詢

保險部-聯絡電話

(03) 439-5333 分機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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